近年來,臺灣社會對「公平正義」的呼聲,越來越多,對於政府施政如何落實「公平正義」的期盼,也越來越重視。我們可以理解,一個愈民主、愈進步的社會,小市民或社區群體對於「公平正義」的要求,愈希望能夠受到重視,並期待能體現在法規制度與社會生活品質中。然而,什麼是「公平正義」?它的內涵是什麼?似乎是「公說公有理、婆說婆有理」難成共識;也因此,當政府推動所謂「公平正義」的社會政策時,民間社會常限於理盲而眾說分歧,民意代表或利益團體常限於本位而針鋒對立,糢糊甚或誤解了「公平正義」的真義。
第一節 公平正義的理念
什麼是「公平正義」?一般人經常合而為一個概念,但是嚴謹來說,可分為「公平」與「正義」兩個層次。「公平」的概念比較容易瞭解,它隱含「客觀實質」和「主觀心理」兩方面:在「客觀實質」方面,指的是社會上「各取所需」的分享;而在「主觀心理」面,則是個人「相對剝奪」的感覺。例如:在就業市場上,使人人「勞有所獲」就是客觀上「公平」的制度;而如果是「勞而不獲」或甚至「不勞而獲」,就是客觀與主觀上不公平的制度。
而「正義」簡單的說,是為確保社會上人人能夠獲得「公平」的基本原則。美國哈佛大學羅斯(John Rawls, 1972)認為一個符合「公平的正義」,要具備三個依序的原則;分別是:自由原則、平等原則、差異原則。
以下先從西方對於公平和正義的理念形成來加以說明:
一、平等與公平
1940~60年代是英國費邊社會主義(Fabian Socialism)把理念付諸實施的全盛時期,費邊社會主義起源於19世紀末自由放任時代的英國社會,基本特徵是民主漸進的社會改良和菁英主義取向,而平等、自由、博愛、民主參與及人文主義則代表著費邊的核心價值體系;其中「平等」(equality)是社會主義所有信條中最強烈的道德願望,也是當代社會主義思想最突出的特點。因此「沒有平等就沒有社會主義」成為社會主義的格言。
費邊社會主義者認為,平等建構於4個相互關聯的社會基礎或社會條件︰
1. 社會平等帶來社會整合。
2. 社會平等帶來經濟效率。
3. 社會平等帶來自然公正。
4. 社會平等帶來個人自我實現。